苍溪实验中学监察室关于加强微信、QQ等群管理的通知

余潇
2019-04-19


全体教职工:

为落实苍教科(2019)35号文件精神,加强学校微信、QQ等群的管理,经学校研究,作出如下要求:

一、学校工作群可以保留以下26个:实验中学微信群、QQ群,微信公众号各一个,群主都是外宣办罗雄礼主任;班主任工作群,群主是德育处陈子忠主任;党务工作群,群主是党委办舒威杰主任;实中扶贫工作微信群,群主是驻村第一书记庞开金;13个教研组可以各保留一个,群主为教研组长;四个年级组各一个,群主为年级组长;三个党支部各一个,群主为支部书记。现有其余QQ群、微信群由群主于4月20日前自行解散。

二、加强人员管理。对已组建的工作群开展整改和清理,严格区分工作群和聊天群。工作群实行实名准入和请出制度,群成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,对已调离工作岗位或不属于该工作群人员,要及时移请出群。

三、严控信息来源。所有工作群可转发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官方媒体信息或编写本地本单位非涉密工作信息。工作群内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

四、落实管理责任。遵循“谁建立谁负责,谁主管谁负责”原则,按照相关法规法纪要求对公众号、工作群或聊天组运营管理,定期更新公众号内容。因阶段性任务建立的临时工作群、聊天组,在工作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解散,杜绝“僵尸号”。老师们私下创建的微信和QQ等群,不得以“苍溪实验中学”字样冠名。


                    四川省苍溪实验中学校  监察室

   

          2019年4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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